迷雾-Nicole的09年度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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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含有关键情节,强烈建议还没有看过本片的同学观后再读,否则后果自负。

 

迷雾07年的电影,可是我是在今年才看的,所以把它放在09年的点评里了。迷雾可以说是今年我看的最佳恐怖片了,甚至可以说它是至今我看过的最有深度恐怖片(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的感受,意见不同不要拍砖呀)。

 

斯帝芬金的作品鲜有改编改的出色的,但迷雾却是个例外。除掉结尾,迷雾是个平庸的恐怖故事,无论情节还是特技效果也就是一般的恐怖片水准。唯有结尾是影片的亮点。当然,金在迷雾里表达的东西很多,就以时间顺序一点点地说吧。

 

迷雾实际上关于遭受灾难时恐惧支配下不同的人的反应。故事发生的超市叫"Good House(温馨之家)",恐怕不是偶然的。潜台词就是在一个食品充裕的相对安全的场所,恐惧中的人类社会到底能够维持多久。

 

迷雾初袭超市,大家还是将信将疑;紧随而至的地震后恐惧迅速蔓延开来。(我觉得那个地震是军方用来打开异次元的地下机器崩溃后产生的巨大爆炸)一个母亲执意要回家,受到大家极力劝阻。当时的情况下,一切都不明了,危险似乎咫尺之遥,大家认为贸然行动过于莽撞,最理智的行为莫过于呆在原地。那个母亲显然也了解这一点,所以想找一个人护送她回家以便照顾孩子。但是惊魂未定的大家拒绝了她。这时理智与"情感(母爱和良知)"发生了碰撞。当女人无助的眼神扫向大家时,这些人并非铁石心肠、对此无动于衷,于是脸上都露出了羞愧的神情,纷纷低下头,不敢直视女人的眼睛。女人的目光最后落到戴维身上时,戴维略带颤抖地回答:女士,不要这样,我的孩子在这也需要我照顾。说着也迅速低下头,把小比利搂得更紧了。失望的女人满含泪水,走到门口抛出一句:"我愿你们都下地狱",然后扬长而去。正是这一句话,暗示了人物命运,也显示了人性的恶毒。这样的诅咒竟然是心怀伟大母爱的母亲说的,绝妙的讽刺!超市里的人的行为虽然不光彩,但是也不能谴责。你不能强迫别人和你一起去冒险(当时这个冒险的意义是送死,当时来看)。

 

稍稍定神之后,超市分成了三派人马:以戴维为代表的本地派,以律师为代表的外地派,还有卡莫迪太太一人的宗教派。

 

惊慌失措的戴维撞见吉姆一伙后诉说自己在仓库的发现。然而对方几人不以为然,执意要打开仓库卷帘门,只有老朋友奥利比较谨慎。这里涉及到一个社会问题(受教育少、主要从事体力劳动的蓝领工人和受过高等教育、主要从事脑力劳动的所谓社会精英的偏见)。吉姆觉得,这个画家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多读过几年书,认识点好莱坞的名人嘛,一个大雾再加点儿地震就把他吓成这样歇斯底里的,可笑!正因为这样,触角伸入时,吉姆完全没有心理准备,顿时吓得呆若木鸡,动弹不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关上门后,戴维喘着粗气,是因为疲倦,也是愤怒。喷火的眼睛转向吉姆吉姆忙解释道"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这个意思?!"过后吉姆觉得,这个画家还真不简单(反应迅速,勇气可嘉)。跟着他吧,也许能活下来。

 

本地人好说,如何取得外地旅游者的信任,让他们相信迷雾中的怪物呢?戴维希望能够争取到较高声望的律师。然而律师武断地认为戴维在骗他。自负的人在恐惧中更会自我遮蔽双眼。他们只愿意相信他们想相信的。这里想到了X档案MulderScully说的那句经典台词:You can believe what you want to believe,Scully.But if you do,you are working against me,and yourself. Scully,你可以相信你想相信的东西,但是如果你真这么做了,你不仅在和我作对,也在和你自己作对。)刚愎自用的律师心里一定在嘀咕,现在被困超市里,这些本地人现在闲得无聊了,联合起来欺负我这个外地人,对我恶作剧,让我相信外面有怪物,如果我进了仓库,他们马上就会嘲笑我。所以我坚决不能进去!这里又暴露了第二个社会问题:外地人和本地人的隔阂。律师虽然在小镇有房产,却不经常回来住,所以应该算外地人。而且律师虽然和戴维是邻居,两人并不和睦,还一度对簿公堂。而律师声称自己输官司的原因正是因为自己是"外地人"

 

宗教狂卡莫迪太太也开始了布道...而此时的卡莫迪太太还没有什么市场。多数人把它当作疯子的梦呓。我们并不知道卡莫迪太太的背景资料,不过可以设想一下:也许卡莫迪太太的丈夫和孩子因为某种灾难(车祸?)而早已离开人世。丧失亲人之痛使得悲伤的卡莫迪太太愈加愤世嫉俗,转向宗教寻求精神抚慰。其实在所有人中,卡莫迪太太是第一个崩溃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初阿曼达表示愿意提供帮助,做卡莫迪太太的朋友、倾诉对象时,笃信以"宽容"著称的基督教教徒卡莫迪太太竟然把阿曼达的一番好意当作一文不值的伪善。

 

律师再也按捺不住,带了一批"他的人"走出超市。临走之前戴维最后劝说:What if you are wrong?(如果你错了怎么办?),他回答:Then,I guess...the joke will be on me after all.(我想,你们就可以尽情嘲笑我了。)自负的人一意孤行,原来在乎的就是他人的嘲笑!套用围城里赵辛楣的一句话就是:"可笑!可鄙!可恨!"

 

绳子拉回的半截尸体更加剧了恐怖的蔓延。如果说戴维在迷雾里的唯一一次失误,就是没有及时关闭超市所有灯光。多数生物都有向光性,些飞虫一定是被灯光吸引来的,如同飞蛾扑火。激战过后,一批心理脆弱的人最终崩溃了,有人自杀,有人投奔了卡莫迪太太,成了她的第一批追随者。至于为什么飞虫没有攻击卡莫迪太太,也许编剧想说,生活无常。我们永远不可能了解(有点不可知论的味道)。这是给宿命论者的一记猛拳。我想这点和迷失lost第三季的主题不谋而合:Don't mistake coincidence for fate.(不要把巧合当作命运。)

 

超市里渐渐形成了理智派和狂热宗教徒派。戴维决定去隔壁的药店其实是本片最重要的转折。回想一下,从第一次打开仓库卷帘门,到律师一伙的出走。超市里那些尚存理智的人群(我说的是主要角色以外的那帮人)还是站在戴维一边的,但是看到戴维一行丢盔卸甲的惨状,尤其是精神崩溃的吉姆倒向卡莫迪太太一边,再加上卡莫迪太太喋喋不休的布道(卡莫迪太太自称是神的代言人,这里用的英文单词是vessel,有容器的意思。在《凶鬼恶灵》Supernatural里一般翻译为皮囊,也就是指堕落天使路西法或者天使米迦勒附人身时所附的那个人。可见卡莫迪太太的野心有多大!),摇摆的人群最终转向宗教。就像台词说的:当人们不知所措时,他们会导向任何提出解决方案的人。两场灾难,片头遭遇的暴风雨和后来迷雾之后人们的反映,又是一个强烈的对比。人类的文明何其脆弱,人性何其脆弱。现代人自以为比古人更"文明",但这些都是建立在工业化文明基础上的。工业化文明轰然倒塌的时候,现代人类"文明"也就荡然无存了。电影里戴维和阿曼达有段对话:

Amanda:You don't have much faith in humanity,do you?

Dan:None,whatsoever.

Amanda:I can't accept that.People are basically good;decent.My God,David,we're a civilized society.

David:Sure,as long as the machines are working and you can dail 911.But you take those things away,you throw people in the dark,you scare the shit out of them-no more rules.

 

阿曼达:"你对人性没有信心,是吗?"

丹:"没有。"

阿曼达:"我不同意。人性本善。上帝啊,戴维,我们处在一个文明社会里。"

戴维:"当然,只要国家机器还在运转,你还可以拨通911的时候。但是如果你把这些都拿走,人类就掉入了黑暗中。你会感到害怕,因为法律失效了。"

 

吉姆发现了秘密,愤怒的人群包围了军人,在卡莫迪太太的逼问下,军人说出了实情(人类滥用科技最后殃及自身的主题在科幻片、恐怖片里很常见,为了写出新意,所以金故意弱化了吧。)。疯狂的人群在卡莫迪太太的鼓动下终于失去控制,看到屠夫捅向军人的那一刀其实卡莫迪太太也非常吃惊。但是早已失去理性的她并没有迟疑多久,叫嚣着把军人当作了祭品。癫狂像哈欠一样会传染,一群陷入癫狂的人最可怕。原因就是那句话 no more rules,再也没有任何规则存在了……

 

黎明时分,戴维一伙和卡莫迪太太终于爆发了最后的冲突。失去人性的卡莫迪太太竟然要小比利作祭品。当人们不知所措时,他们会导向任何提出解决方案的人。当提出解决方案的人不知所措时,他们会把任何方案当作有效的解决方案。奥利的两枪解决掉了卡莫迪太太,也击碎了狂热宗教徒的支柱。这里我想说说"三打卡莫迪太太",第一次是卡莫迪太太向惊魂未定的人群宣扬世界末日,被阿曼达狠狠地扇了一巴掌;第二次是对戴维去药店取药下诅咒,被老太太用豆子罐头重重地砸了一下;这第三次就是抢小比利作祭品时身中奥利的两枪。相信大家看这3个情节的时候和我一样拍手称快。说不定如果我当时也在那个超市,会比奥利更早动手。但是奥利却说:I killed her. I wouldn't have done that if there had been any other way.(我杀了她。但是如果有其它办法的话我是不会那么做的。)柏拉图在<理想国>里开篇就论述什么是正义,柏拉图认为,伤害任何人无论如何总是不正义的。这么说,阿曼达、老太太、奥利和卡莫迪太太也就没有什么区别了,所以金安排奥利被怪物吃掉的结局也不是偶然了。

 

故事进行到这里,有一个细节:超市经理在停车场遇到怪物袭击,无奈又返回超市。其实戴维的车灯照亮迷雾的时候,车子离超市门口很近,但是包括经理在内,没有一个人跑出去请求上车。也许金安排这样的情节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逃亡意义:超市里的人早就自己放弃了拯救自我的机会,或者说在恐惧重压下无力逃亡。

 

汽车缓缓向南开,戴维的担心变成了可怕的现实,爱妻早已死去,被包裹在虫子的丝网中,但是看上去依然美丽――所谓美丽得叫人心碎。戴维的心理开始崩溃了,他第一次在镜头前流泪。超市里他是在无意中变成领袖的,是什么支持他坚持下来的?小比利?我想也许更多是对妻子的思念,他希望能够再见到妻子一面(虽然电影里没有什么表现)。汽车继续往南开,也许又过了一天,他们还没有走出迷雾,迷雾的范围有多大?也许遍布东海岸,也许遍布全世界……戴维的绝望感染了车上的3个成年人。最后那个长腿怪物一定又给他们脆弱的心灵以沉重的一击……汽车没油了,最后一根稻草压下来了,所有人的心里终于崩溃了,万念俱灰……只剩下4发子弹,但是有5个人。比利曾经要戴维答应他,不让怪物把自己抓走。戴维也不可能带着比利远走高飞。现在戴维只有一种选择,这在当时来看也是最好的选择。当戴维对阿曼达说:"我会解决的。"我以为戴维会亲手勒死比利(我认为是这种"亲手"杀死儿子的方式),然后把子弹留给自己。可是戴维比我坚强多了。阿曼达噼里啪啦掉下的眼泪看着让人心碎,也吵醒了熟睡中的比利……比利露出了惊异的神情,也许这也是他留在爸爸脑海中最鲜活的神情……四道闪光……撕心裂肺叫喊……跌跌撞撞地下车……隆隆声渐起……迷雾开始消散……戴维看到了(简其实在这片子里的表演有点生硬,不自然,唯有结尾这儿面部特写痛哭的表演十分出色!可导演非得切换3个机位,弄得这段精彩表演只有2个镜头!唉!!!)。一辆坦克,旁边还有手持火焰喷射器的军人。后面军车上站着一群孩子,还有那个执意回家的母亲。那个女人道貌岸然的眼睛让戴维受不了,他再也站不住了。倒在地上。"why?"(为什么?)……这个结局弄得我当时寒入骨髓,后怕不已……罗斯福总统说过:The only thing we have to fear is fear itself.(我们唯一要恐惧的就是恐惧本身。)《迷雾》把恐惧本身发挥到极致,展现出恐惧的强大破坏力……

 

不明白编剧为什么让那个女人最后活着,反讽?也许他想说:恐惧袭来你不知所措时,追随心里的爱,也许还有希望。

 

还有那个军人和女收银员的爱情,似乎编剧也不能免俗啊,总得在恐怖片里加一对情侣。看着他俩的结局,想起著名海盗黑男爵巴塞罗谬的人生哲学:人生苦短,当及时享乐。

 

对于这个片子,最后说一句,记不清是在斯蒂芬・金的哪本书里读到的:(灾难来临时)你一定要保持理智,如果不能保持理智,那么一定要保持清醒。

 

 

其实2009年还看了不少好电影,比如威廉・赫特的《蜘蛛女之吻》、《烟》;《醉马时刻》、《黑板》。但是对于恐怖片来说,《迷雾》实在太经典了,而且评分能够到7.4的恐怖片简直是罕见呀!所以还是把Nicole09年度电影给了《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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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马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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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前夜读完了斯帝芬金的新作<杜马岛>。这次斯帝芬金把故事发生的地点从针叶繁茂的缅因搬到了阳光充沛的佛罗里达,还有点不习惯,真怀念德里!

 

<杜马岛>从内容上来说,是<丽塞的故事>的延展。创伤之后的自我救赎,历来是金部分作品的主题。只不过和其它作品比起来,它在<杜马岛>和<丽塞的故事>里更倾向于扮演主角,惊悚故事退而求其次了。

 

<杜马岛>略显拖沓,远不如<肖申克的救赎>短小精悍,甚至不如<劫梦惊魂>的一气呵成,但是故事性好于<丽塞的故事>。高潮部分虽然有100多页的篇幅,可是写的太简单,笔墨都花在苍鹭栖屋1.0周围了,期待的埃德加和珀西的颠峰对决没有出现。我们不刨根问底,非要知道珀西的来历,可至少得让珀西现出真身吧!弄个瓷娃娃咬人有什么可怕的?!不过马夫查理倒是亮丽的一笔,"它像老电影一样闪啊闪",简直可以看见胶片上的刮痕!海里出来的"鬼",像极了<加勒比海盗>里受诅咒的船员!而且明确苍鹭就是珀西之后,更加深了似曾相识的感觉。不知道同学们想到了什么,反正我想起了<死光>(同样是来自远古的神秘邪恶力量,同样的化身之一为鸟类)。可能正因为如此,金有意弱化了埃德加和珀西的正面交锋吧。其实读的时候让我感到最紧张的是埃德加得知汤姆买了画的部分,颇似<劫梦惊魂>里辆悍马争分夺秒,你追我赶的劲头。同时心里升起"莫名"的恐惧,毫不夸张地说,当天甚至都不敢晚上下楼跳绳了!金总能抓住我们心底的恐惧,然后把我们吓个半死,虽然这个"恐惧"不会持续很长时间,可你不得不承认,"半死"是确实的。

 

如果一定要说出<杜马岛>对于金的其它作品的高度的话,那就是金在<杜马岛>里第一次展现了现实生活的残酷(伊瑟和怀尔曼的结局)。也许是金遭遇的车祸造就了这部小说;也许金切实体会到了,现实并非总像<迷雾>里那样,有个隐约的"希望"隐秘其中。

 

"人生不止有爱和喜悦,

我为了掘宝来到这里。

要是你想玩,你就得付出代价。

你知道世界就认这个理儿,

我们来世上一遭,都是为了掘宝。"

 

埃德加和怀尔曼间的最后一句话"成全每一天,也让每一天成全你"看似简单,也许就是金在车祸恢复后最大的感悟。

 

P.S:读完<杜马岛>,又想要重拾画笔了。毕竟我原来还挺喜欢画画的,画的也不错(也许如怀尔曼所说的,当涉及到回忆的时候,我们都会出老千。。。)。想起家里还剩着2盒没用过的水粉颜料(其实我更爱水彩)。希望这次不是一时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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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式谋杀的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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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人的本质是,你不必追求完美,但是有时是为了讲义气而愿意犯罪过,而且你不必把禁欲主张推行到无法与人友好交往的程度,还有你要准备最终被生活所打垮,这是把你的爱给了其他个人的不可避免的代价。


许多人真诚地不希望做圣人,很可能,有些达到了或者希望达到圣人境界的人,从来没有感到多大做普通人的诱惑。

 

                                                                     --乔治奥威尔

 

乔治奥威尔+英国式谋杀,对我早有足够的吸引力了。其实这本书是乔治奥威尔在40年代发表在报纸上的评论合辑。<英国式谋杀的衰落>是评论之一而已,拿它做书名,只是个噱头。

 

开头是三篇比较平庸的文章,后面的几篇证明乔治奥威尔不仅是个出色的作家,更是个坦率的文艺评论家。喜欢的有<甘地随想录>、<查尔斯狄更斯>、<李尔王、托尔斯泰和弄臣>、<为佩沃德豪斯辩>、<评扎米亚金的「我们」>。

 

遗憾的是书里篇幅最大的一篇文章是评论狄更斯的,一共60多页。我一直不喜欢狄更斯的作品,正如乔治奥威尔说的,狄更斯的作品里尽是"一成不变的情节和没有写活的人物......"(以前看过电影<大卫科波菲尔>和<远大前程>,但是现在脑海中这两部作品的情节早已混为一谈,分辨不出了。)唯一读过的狄更斯的作品是<雾都孤儿>,内容其实和前两部的分别不大。而且正如乔治奥威尔提到的,狄更斯的人物是完善的人物而非成长中的人物,没有心理描写。所以读起来感到很别扭。

 

现在特别想看扎米金亚的<我们>,不过估计这是个很难实现的愿望了。从乔治奥威尔的评论来看,<我们>和奥威尔自己的<一九八四>内容上来说有很多相似点,从时间前后来看,<我们>在前,遗憾的是奥威尔没有谈到自己是否受到过扎米金亚的影响。

 

从<甘地随想录>、<李尔王、托尔斯泰和弄臣>和<为佩沃德豪斯辩>可以发现奥威尔非常重视"语言"(或者说"作品")。语言是思想的载体嘛!(当然,如果心里没底可以用Lightman的眼神看看对方是不是Lie to me了,如果还不放心,直接把Jack Bauer找来torture一下)。尤其是在<为佩沃德豪斯辩>里,如果我读到相关报道一定会误读沃德豪斯的。多年养成的习惯让我判断的时候会阅读各方资料,综合分析,最后作出"自己"的判断(听着怎么有点像法庭判决,其实是读新闻和历史)。所谓的各方资料里当事者的陈述往往因为主观性太强而可信度不高(还是像法庭)。所以就有了许多电影中都出现的一句经典台词:I believe what I saw(我相信我看见了什么),还有一句老话: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里就需要奥威尔的方法了,不要看他做了什么,要思考他为什么会这么做。为什么这么做?他怎么想的?那他怎么想的呢?对了,他说过什么来着? Ta-da........

 

P.S:周五在卓越又买了奥威尔的<巴黎伦敦落魄记>和<上来透口气>,还没发货,卓越真是越来越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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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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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悔买<世事无常>了!

期望越大,失望越多。

事实证明斯帝芬*金的"长篇小说"更值得一读!

自认为这本<世事无常>里出色的有<1408>、<惊魂
过山车>、<公路病毒向北进发>,<你所爱的都将被
带走>和<午餐惊魂>也不错!

最初看<四号验尸间>这个故事是看了根据其改编的<
噩梦工厂>其中一集,看完也没有什么感觉。估计是小
时候看的伪装者(The Pretender)S1E1:天使王后医院(急诊
室医生向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注射药剂,使其瘫痪,并在
其有知觉的情况下开膛破肚,买卖人体器官)太过震撼
了,以致于觉得这篇解剖活人的故事太沉闷,兴趣也不
大。

<黑衣人>总体感觉像哈克*贝利芬版的恐怖故事,而
且是动画片形式的。

<你所爱的都将被带走>其实是一个无头无尾的故事,
有一个开放式结局,更像纪录片里某人的生活片段。从
卫生间的涂鸦想出一个故事-斯帝芬*金总能发掘出"
日常"生活中被忽略(多数是令人恐怖)的细节。结尾
的:阿尔菲站在那里心里默数到60,等着看风是否能够
停下来。让我想起了卡尔维诺的<如果在冬夜,一个旅
人>,那份孤独感是相似的。

<杰克*汉弥尔顿之死>是个黑帮故事,如果不是最近
的<公众之敌>(Public Enermy),我可能还不知道大名
鼎鼎的强尼*迪林杰尔是何许人也。第二行(P64)-埃
德加*胡文?当时的联邦调查局局长、后来的美国总统
胡佛好不好!这么出名的人物姓名翻译应该早就统一了
吧!......这篇也是写得平平淡淡,套苍蝇的情节倒让人
耳目一新!

<死亡之屋>=<一九八四>+卡夫卡

<伊鲁利亚的小修女>没有看,现在对魔幻题材没兴
趣,攒着以后看。

<世事无常>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宠物理论>据说是斯帝芬*金最得意的作品。我觉得
这个故事完全是两个故事硬拼成的。要说结尾确实很
棒!(绝了?)"开着门的车,观后镜(后视镜好不
好!)撞落到地板上,狗死了,两个山岗外乌鸦的啄食
"启发读者的想像力,让读者续写露露贝儿的经历,以
求最佳恐怖效果。我的版本也许露露贝儿碰到了德州电
锯杀人狂式杀手(不是斧人,肢解动物不符合斧人的模
式),凶手老巢就在现场附近(换句话说是在警察眼皮
子底下),但警方却没找到(草草结案?),露露贝儿
也许还活着(被囚禁起来),多次尝试逃跑却总被抓了
回去,永远逃离不了恶魔......(是不是有点太残忍
了......)

<公路病毒向北进发>最早也是看的<噩梦工厂>,整
篇故事最吸引眼球的就是那幅画,估计我看见了那么抓
人眼球的画也会买的......(脊背有点冷......)

<午餐惊魂>可怕的不是发疯的侍者,可怕的是离婚的
妻子......有一点点黑色幽默的味道。(一点点.....)

<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是那种困在循环里被迫一遍一
遍重复的故事,我认为惩罚一个人的最可怕方式莫过于
此了。让他一次次目睹深爱的人死去,自己却无能为
力,继而陷入无尽的绝望中......就像<恐惧本源>
(Fear Itself)S1E13里一样,以为回到一切开始变坏的那
个转折点(如同游戏里的Check Point)就可以阻止一切,
但一切就像卡彭特(Carpenter)的歌所唱的:we've only just
begun......(我们才刚刚开始......)

<1408>最早也是看的电影,电影有2个完全不同的结
局,和原著的不同,但同样精彩。电影在忠实原著的基
础上又增加了不少情节,但是和原著整体风格还是一致
的。读书时海豚酒店给人的整体印象是20世纪20、30年代
的装潢,大堂里硕大的水晶吊灯下,橙色的光线(橙色
的!)照在珠光宝气的客人身上,餐厅侍者和领班在用
"法语"耳语,时光仿佛倒退了七十年......(如果向餐
厅里瞥一眼说不定还能够看到比利时小胖子坡罗在品葡
萄酒呢!)我的感觉是海豚酒店像<闪灵>里杰克回到
20年代时候的那个餐厅(也许金在<闪灵>里没有写过
瘾吧)。1408房间里印象最深的情节是那个奇特的非人
声非机械声的倒数:"九,这是九......"估计我听到这
样的声音会吓得跳起来。还有就是门歪了的描写,看的
时候觉着晕眩得要吐了......不足之处(其实是斯帝芬*
金所有恐怖作品的不足之处)就是缺乏解释,为什么
1408房间是邪恶的?从1910年开业以来的受害者都发生了
什么?为什么是他们?那些受害者的故事再说的详细些
就好多了。再借鉴电影里主角的情感挖掘,一点回忆,
禅语式短句,1408房间再玩点邪恶花样,一个优秀长篇
不就出来了?!

我看的第一部斯帝芬*金的作品就是<惊魂过山车>,
那是在<译林>第100期上刊登的。月夜,镇外,墓地,
迷雾,搭车人,典型的欧美恐怖故事场景,就差来点火
了。烟从脖颈处的手术缝合线下逸出的描写更让我毛骨
悚然!还有就是想知道"我不想让他知道我认为他是死
人,而他不想让我知道他已明白了我认为他是死人。因
此我不能让他知道我发现他已明白了我认为他是死人"
这样拗口的句子原文是如何表达的?太佩服斯帝芬*金
了!斯帝芬*金写这篇作品初衷是每个人都要面临亲人
的死亡,进而意识自己的死亡。每个人经历不同,解读
故事的方式也就不同。反复出现的"我在惊悚园坐了过
山车,拉科尼亚"我更偏爱解读为极度渴望一个东西或
一件事,得到或要办到时却害怕而踌躇退缩;而不仅仅
是那个刺痛男主角内心的"荆刺"。

<幸运的角币>是个典型的内华达赌场故事,毫无疑
问,辛勤善良的人肯定能交好运!

总之,这本<世事无常>里的短篇小说故事过于简单
化,读起来不过瘾,很多都是平平淡淡就结束了,像饮
水机里的水,比起自来水有股味儿,比起可乐就差多
了。整本书里<惊魂过山车>和<1408>最出色,应该
算斯帝芬*金的正常水平;<你所爱的都将被带走>文
学气息更浓烈一些。除非是斯帝芬*金的粉丝,普通读
者就不建议买这本看了。

"玩就玩了,做就做了。"
-斯帝芬*金<惊魂过山车>

P.S:这个珠海出版社版封面设计也太差劲了,把金弄得
跟推销廉价恐怖的平庸之辈一样,倒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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蜘蛛女之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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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的电影,看完感觉意犹未尽,而且有些东西似

乎电影受到篇幅限制没有表达出来。马上到网店找原

著,lucky me!!!

蜘蛛女之吻讲的是上世纪七十年代一间阿根廷牢房

里同性恋莫利纳和瓦伦丁的对话,也间接映射了当时混

乱的阿根廷社会状况......


威廉•赫特的表演太传神了!以至于读原著时候大

脑中闪现的莫利纳就是他!记得看他的第一部电影还是

「移魂都市」Dark City(当时找这电影的原意是要看

Kiefer)。他在里面演一个硬朗的探长,和莫利纳这个角

色反差太大了!



莫利纳细腻、敏感、善良、浪漫的"女人"。莫利

纳讲的的六部电影,影射了他的心路历程:第一部金钱

豹女人的故事,金钱豹女人需要伴侣的保护和理解,而

不是性。第二部雷尼的故事,雷尼爱上入侵祖国的德国

军官--一个"不该"爱的人。第三部小伙子和女仆的故

事。道出了爱的真谛,爱的眼里一切都是美的,旁人的

眼睛是多余的。第四部小伙子挣扎在富翁之子与革命者

身份的故事,暗喻同性恋者面临的身份认同问题。第五

部索比女人的故事,索比女人身体受人控制,但别人控

制不了她的内心。第六部女歌星和记者的故事,暗示了

莫利纳的结局。电影里单独选取了第二个故事,恐怕是

因为这部电影的双重意义:德国军官就是那个异性恋侍

者,莫利纳无可救药得爱上了他--一个"不该"爱的

人;德国军官也是瓦伦丁,雷尼就是莫利纳,两人开始

都是为了情报而接近德国军官(瓦伦丁),最后却都爱

上了对方。莫利纳爱上了异性恋侍者,但是她尊重他,

压抑自己,而内心却痛苦不堪。直到第六部电影的娓娓

道来,莫利纳体会到了爱情的最高境界--牺牲。莫利纳

倒地前,那条红围巾格外艳丽,莫利纳一定感受到了幸

福,不是因为革命,而是因为体会到了强烈的爱情......

莫利纳就是蜘蛛女,她的吻不像金钱豹女人的吻,

因为强烈的压抑而导致毁灭性的后果,蜘蛛女的吻也是

压抑后的吻,但它如同蜂刺一般与心脏相连,带来的是

爱的激情。

Easy to Love You-Shayne Ward








Umcomplicated,you enjoyed the simple things,

Don't need to make up you just wear what nature brings,



You make it easy to love you,Molina



P.S:这篇本来是昨天写完的,但是可恶的91助手无缘无故把

AwesomeNote给删了,弄的我又重新写了一篇。我恨91助

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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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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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文学家,或者说小说家,必定首先是一个会讲故事

的人。杜鲁门•卡波特无疑是一个讲故事的好手。《冷血》

完全可以拍成一个经典的好莱坞惊悚电影。


1959年11月15日夜里,克拉特一家究竟发生了什么是《冷血》

前半部分最大的悬念。读完佩里的供述后感到身心俱

疲!!!....一家四口在那个月圆之夜惨死在猎枪下,源起一

个不存在的保险柜!!!...卡波特那超凡的语言能力如同摄

影师用手中的相机,在一片闪光过后,把现场惨烈的情

景生动地记录下来。


霍尔科姆的居民等待警方押解迪克和佩里到达芬尼县监

狱的阵势犹如节日集会,克拉特家财产的拍卖会也犹如

"第二次葬礼",最初的恐惧之忧过后,大家也学会了

消费这个"悲剧"。后半部分聚焦凶手的命运,5年漫

长的上诉后,2个凶手终于被执行绞刑。一位陪审员说

过:"要在平时,我反对死刑。但在本案中,我不反

对。"讽刺的是,在检察官的总结性发言中,有这样一

句话:"我们请求对他俩处以极刑-死刑。这样的请求

不是为了复仇,而是为了谦卑的......"。其实,卡波特

在冷血里多次暗示了审判是有失公允的:法官的立场、

陪审员的偏见......社会舆论压力...法律条文的挑战...其

实可以很容易就能判断,迪克和佩里的心理是有缺陷

的,他们是典型精神病患者。无论从他们的生活轨迹还

是案发现场来看(4、50美元+1个收音机+1个望远镜=4条生

命)都是如此。法庭却视而不见,这"选择性失明"其

实折射出我们每一个人内心中的"冷血"。"使人流血

的人,应以血来偿还"(《创世纪》) 。

这样的代表有大仲马笔下的基督山伯爵,有热播美剧24

的Jack Bauer。最具代表性的是几年前一个叫《杀戮时刻》(A

Time to Kill)的电影。陪审团最终裁决那个黑人父亲无

罪,正是情感战胜法律的体现。记得在《勇敢的人》(the Brave One)里,警

察递给朱迪•福斯特扮演的复仇者自己的警枪时说,如

果你要这么干,确保那是一把合法的枪。


There is no going back, to that other person, that other place. This thing, this stranger, she is all you are now.


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有些事情发生后,生活将永远无法

回到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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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凡尼的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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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出版公司版《蒂凡尼的早餐》其实还包含卡波特的

另一部作品《夏日的十字路口》,感觉《夏日的十字路

口》也不错,和《蒂凡尼的早餐》写作风格略有不同。

《蒂凡尼的早餐》更注重人物间的对话语言,《夏日的

十字路口》则倾向于人物心理。



就像帕慕克倾心于伊斯坦布尔,斯帝芬•金热衷于缅因

州,卡波特偏爱纽约,特别是纽约的上城(让人想起今

天的Gossip Girl)。作为一个从乡村来到大都市的作家来

说,洞察力往往相当敏锐。也许在这个地方,卡波特对

生活的空虚、沮丧、挫败感受更强烈。就像他在《夏日

的十字路口》里提到的:

我都干了什么?大海问着同一个问题,敏捷的海鸥重复

这个问题。大部分生活都乏味得不值一替,根本就没有

不乏味的时候。换另一种牌子的香烟也好,搬到一个新

地方去住也好,订阅别的报纸也好,坠入爱河又脱身出

来也好,我们一直以或轻浮或深沉的方式,来对抗日常

生活那无法消释的乏味成分。不幸的是,所有的镜子都

一样,总在跟人作对,不管你如何去冒险,镜子只是从

不同的角度映现同一张空虚、得不到满足的脸。因此当

她问"我都干了什么"时,她真正的意思是"我该怎么

办"。其实人通常都这样。



就在2天前,Open说想入教,正在天主教、基督教、伊斯

兰教之间权衡。我不知道Open产生这样想法的具体原因

是什么,不过恐怕是和面对"险恶"的办公室环境,急

需一个坚定的信念抚慰心灵有关。



对物质极为敏感的年代里,往往会因为失去信仰而使精

神世界变得脆弱。而卡波特在《蒂凡尼的早餐》里说

道:

我希望有一天早上醒来在蒂凡尼吃早饭时,我仍旧是

我。



P.S:没有看过电影《蒂凡尼的早餐》,不过以对赫本的整

体印象来说,赫本的气质和郝利的大相径庭。觉得赫本

的风格是《罗马假日》里美丽高贵的公主,而魅力十足

的玛丽莲•梦露更契合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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